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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四川交通违法分析 未按规定让行 造成事故最多

天府早报 2019-09-24 01:50 大字

早报讯(记者 冯浕)近期,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今年1月至6月全省道路交通违法进行了分析,引发交通事故最为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未按规定让行,造成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约占总数的14.3%和9.7%;其次是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操作不当、违法超车、违反交通信号、违法会车等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起数分别约占事故总数的9.9%、7.7%、4.6%、3.6%、3.4%、2.9%,死亡人数分别约占死亡总数的5.9%、10.1%、5.6%、2.8%、3.7%、1.2%。

不容忽视的是,超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约占事故总数的2.0%,但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5.5%。

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下降约22.2%。查处不礼让斑马线的起数,同比下降约4.0%。但是查处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违法停车及非机动车违法的起数则同比有所上升。国省道查处的最为突出的违法行为包括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农村地区查处的最为突出的违法行为主要是违法载人、超员、超载等。

播 报

8月40人被终生禁驾 年龄最小22岁

9月23日,天府早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8月份全省共有40名驾驶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

从违法行为上看,有8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30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被终生禁驾。2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被终生禁驾。从年龄分布上看,80后、90后占多数,约占总人数的58%。最大年龄59岁,最小年龄22岁。

这40人终生禁驾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无论在本地还是异地,一旦被禁驾人员申请报考,系统会自动锁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切勿驾驶机动车;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警,逃逸将加重处罚后果。

四川公安交警提醒:无论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还是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都是性质严重、后果严重、令人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朋友切不可糊涂一时而懊悔一世,每次开车上路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重视交通安全细节,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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