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依法被刑事拘留
编者按
今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为9月16日至22日,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日照市委网信办推出《案例解析———网络安全那些事》专题栏目,用身边的案例结合讲解,面向广大网民宣传互联网法律法规,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引导大家依法用网、文明上网,切实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素养,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敬请关注。
2018年12月,日照市某网络科技公司报警称该公司服务器遭遇黑客攻击,服务器内存放的核心产品文件及客户资料数据被盗,经济损失估价400余万元。后经警方侦查,及时在四川攀枝花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利用计算机系统存在的高危漏洞,远程对该公司服务器进行渗透攻击,并获取了大量重要文件、数据信息。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2019年3月,谢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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