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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生猪生产 保市场供应四川15部门联合出台九条措施

华西都市报 2019-08-27 02:50 大字

促生猪生产 保市场供应 近日,很多市民都切实感受到了猪肉的涨势,有的地方已经攀升到30元一斤。作为全国最大的生猪养殖大省,猪肉这种几乎家家户户都会选择的农产品,价格还会持续上涨吗?职能部门如何控制肉价涨势?8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九条措施的通知》(简称“猪九条”),保障生猪生产。

保供应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如果动物疫病特别是非洲猪瘟防控措施不到位,所有关于发展生猪生产的努力都是白费力。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对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以及规模化商品猪场等重点场所周边范围内的生猪散养户进行排查清理,制定“一场一策”的防控方案。进一步明确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

以稳定生产为基础保障市场供给也很重要,要解决好生猪发展、猪肉供应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问题。据了解,省政府将生猪出栏量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联席会议制定生猪生产专项考核方案。大型企业、学校等单位要主动建立定点供应渠道,稳定供销关系,提高自身供应保障水平。各地要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按规定适时启动省级救助政策。

防“一刀切”杜绝盲目禁养限养

四川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满足高于最低生猪出栏量的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同时,鼓励利用低丘缓坡、荒山荒坡、灌草丛地、滩涂等未利用地和地力难以提高、低效闲置的土地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

“猪九条”要求,要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布局,杜绝盲目禁养限养,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划定范围。各地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做到“拆一补一”。

各地对禁养区划定前已有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场户进行关闭清拆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对非禁养区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停产的规模养殖场,要依法设定适当的整改过渡期,允许整改达标后恢复生产;对需要升级改造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允许在原场地范围内进行重建或改建。

对当地急需配套建设的大型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大型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用地,要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

金融政策完善救助机制强化资金保障

进一步完善生猪疫病紧急处置补助救助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对在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给予相应生产救助补贴。各地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要尽快落实到位。

省级财政通过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化养猪场要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对持续坚持生产的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不得停贷、限贷。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综合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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