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推广复制12条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措施
四川全面推广复制12条
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措施
□本报记者 马工枚
8月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贸区建设12条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措施将在四川省内正式落地实施,将实现以下方面突破和调整。
增加外国人申请
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主体
在原有推荐主体基础上,四川省新增了10个推荐单位: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的管理部门。
扩大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
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符合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办理在华永久居留申请更加便利,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调整市场化外籍人才
申请永久居留认定标准
四川省原有政策规定,市场化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认定标准为年收入30万人民币,纳税金额8万元人民币,新政调整为外国人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
对象范围
优化营商环境,为来川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签发长期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对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邀请来华从事技术合作、经贸活动以及在川工作的外籍人才,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及辅助人员,签发2-5年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此外,在拓展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上,将对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优秀学生在川创新创业、国内知名企事业单位邀请来川实习的外国学生,提供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同时,促进外籍人员社会融入,在外国人较集中、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点),增强在川外籍人员获得感和归属感。
“12条移民与出入境新政的实施,是四川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这将进一步优化四川涉外工作软环境,为实现四川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增添新动能。”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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