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该如何索赔?
市民杨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咨询:今年6月,我被一辆轿车撞伤左手骨折,左腿受伤,在医院治疗花两万多元。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但肇事者拒绝支付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
四川泰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姚秀律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肇事者一般应当赔偿受害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肇事者的行为导致受害人残疾的,肇事者还应赔偿残疾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如果受害人还有抚养对象,肇事者还应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肇事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比例进行赔偿。
南充晚报记者 韩顺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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