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与路况服务挂钩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该厅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养护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根据养护和服务质量评价情况,在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内,实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下调浮动管理。
根据《办法》,对高速公路运营项目进行养护和服务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公路养护、收费服务、车辆救援服务、服务区服务、运行监测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六项内容,考核评价总分为100分。高速公路运营项目养护和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在85分以下的,下年度收费标准按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5%;年度评价在85分(含)以上95分以下的,下年度按省政府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年度评价在95分(含)以上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摘自大河网)
编辑点评
公路收费按质论价,好!
长期以来,面对高速公路,消费者不仅无从选择,而且也无从评价——无论高速公路服务质量如何,该交的过路费一分都不能少。因此,明确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原则,具有现实意义。河南是继四川、湖南之后第3个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养护和服务质量挂钩的省份。河南此次最大亮点是“优质平价”。以“优质平价”“劣质降价”为原则,才能督促高速公路部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主动让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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