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指导意见要求—— 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存量土地
一方面是建设用地紧缺,另一方面是土地闲置……四川将通过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存量建设用地配置,进而提升对经济发展所需土地要素的保障能力。
这是记者3日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的。过去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兴建项目的过程中,存在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还有的土地已依法批准土地征收或农用地转用,但是未供应出去,造成“批而未供”。
为此,四川近日出台《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强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存量建设用地数据清理,摸清底数,健全完善包含地块基本信息、形成原因、处置措施、处置进度、责任单位等要素的工作台账。
四川将创造条件加快土地供应,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批准后,各地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征地、基础设施配套、土地前期开发等工作,在项目招商、选址阶段,引导项目优先在“批而未供”等存量建设用地选址。
在闲置土地处置方面,四川要求各地综合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促进闲置土地尽快动工开发。对于批后征地实施缓慢、供地率偏低、闲置土地问题严重的地区相关负责人,四川将进行警示约谈,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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