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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大学-泸州市人民政府 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川江都市报 2019-06-19 10:56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刘明霞

本报讯 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四川大学泸州产业技术研究院获悉,2019年度四川大学-泸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已于日前开始申报,此次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 7月31日(以收到书面材料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据悉,2019年,四川大学-泸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分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科技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和社会发展和软科学项目。四川大学所属各相关单位,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属以上驻泸单位均可申报,社会发展和软科学项目申报单位可以是行政机构。

此次申报的具体要求为:(一)合作双方单位联合申报。双方各有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且限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川大-泸州战略合作项目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二)泸州市申报单位应有一定的科研条件和较好的信誉,诚信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运行管理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且与当地财政建立财务信息关系。(三)填报项目申报书时,合作申报单位须泸州方单位在前,四川大学方在后。申报书首页和尾页签字页需加盖申报双方单位公章(四川大学方加盖学院章)。(四)申报单位须有合作协议或联合申报协议,并作为附件材料(协议四川大学方加盖“四川大学合同专用章(技术)”),与申报书统一装订一并报送。(五)以企业为合作方共同申报的项目,要求企业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投入,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印证材料(银行存款印证材料、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授信或股东增资等印证材料,涉密单位除外)。

此次申报通过“酒城科创航”中的“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附件材料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一并上传,不再单独报送电子文档,但需报送申报书与附件的纸质材料。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用A4纸双面打印)报送地址为四川大学泸州产业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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