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定金一方违约 应双倍返还定金
全 省 十 佳 律 师 事 务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任静:《担保法》 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在商品房买卖中,不少购房人在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前,缴纳的订金并没有书面协议。在开发商开具的收据上标明的往往是“订金”“押金”“保证金”之类的词语,而不是“定金”,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开发商违约,购房人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购房者应当注意,如果确定所交付的款项是定金性质,那么应当明确“定金”二字,并明确约定在何种情况下不返还或双倍返还,以免因约定不明而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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