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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酒“开发酒”乱象

消费质量报 2019-04-26 01:01 大字

产品混乱,600元的“开发酒”批发价30元

最近几天,汾酒上了热搜,媒体的连续几篇报道把汾酒推到了风口浪尖,“汾酒开发酒乱象”成了热点新闻。

白酒行业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开发模式不仅是汾酒,就连茅台等知名白酒企业也存在。

股份酒VS开发酒

你喝的是股份酒还是开发酒?4月11日,《新京报》记者在山西汾阳市杏花村镇调查发现,汾酒要分股份酒和集团开发酒,股份酒才是真正的老汾酒。而批发价30元一瓶的“开发酒”,对外零售价能达到600元左右。

股份酒是指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汾酒。而集团开发酒是由汾酒集团授权一部分有资金、有资源的个人或公司,自行设计酒瓶和外包装,由汾酒集团灌装酒水后,被授权方将“杏花村”商标和汾酒集团公司的名字印在外包装上进行销售。这种模式下的个人或者公司,被视作被授权方,统一称为“开发商”。而被授权的产品被称为“集团开发酒”、“集团酒”或“汾酒合作酒”。

开发、贴牌模式由来已久

“其实白酒的贴牌现象,最早可以追述到上个世纪80年代,就是白酒价格放开的那段时期。”白酒行业分析师蔡学飞表示,2000年以后白酒进入到了发展高峰期,“贴牌酒”也愈演愈烈,甚至有白酒品牌自己不生产,用的都是“贴牌酒”。

事实上,关于汾酒“集团开发酒”的争议由来已久。

1998年,因为受到山西朔州假酒案影响,汾酒在国内的市场快速流失,销量跌至全国第九。得益于“开发”与“贴牌”模式,汾酒在2004年之后再度崛起,在白酒市场站稳脚跟。最高峰时,汾酒曾出现过包括各类开发、贴牌酒在内的上千个品牌。

2013年,有媒体就曾报道过汾酒品牌乱象:同一款产品在不同地区、不同店面的销售价格相差百余元;围绕着汾酒集团,多家实力强大的“开发商”得到授权,不同的瓶子、不同的包装,都有可能是一个开发商开发买断的产品,难辨真假。

各地打击“歪”白酒

2019年3月20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大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联合组成的第9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酒类产品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工作组,对成都火车北站沿街摆摊设点的酒类产品进行突击检查,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就查处十起销售假冒名酒的“展位”,查获茅台等高端名酒30余件。

2018年8月初,包头市食品药品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包头市东河区西门大街一家烟酒售卖店检查中发现,展架上摆放的瓶装汾酒和库房内还没开封的盒装汾酒竟然有假的。随即查获53度玻璃汾酒13瓶,42度玻璃汾酒10瓶,45度十年老白汾酒10瓶,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均是假酒。

2018年12月,浙江省台州临海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大量假茅台等高价知名白酒。并于今年1月12日,派出民警,分赴江苏苏州、贵州贵阳等地,捣毁了6个假酒制作窝点、11个储藏仓库和19个销售窝点,现场查扣假茅台、假洋河系列等劣酒成品1400余箱,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

白酒品牌开始自清门户

蔡学飞表示,随着品牌化时代的到来,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在当今信息时代,品牌非常脆弱,开发商模式为了短期利益借助大品牌宣传,存在欺骗消费者,甚至低质高价的情况,对于企业的品牌伤害极大。在他看来,解决这些乱象,需要做大做强企业自有核心产品,规范子公司监管,同时强化主品牌的宣传等。

2018年7月,茅台集团就发布内部通告,称旗下茅台白金酒公司所生产的白金五星级酒未经集团审批,在网络购物平台销售时,以“茅台集团出品原浆酒”为噱头宣传,存在夸大宣传,内容误导公众的嫌疑。

2019年2月,茅台又对白金酒公司做出处罚,称其在经营中屡次违反集团品牌管理规定,对茅台品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不再授权其使用集团知识产权。

为了打击假冒汾酒集团产品的现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汾酒集团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于4月22日下午正式启动“杏花村镇周边酒类经营商铺专项整治行动”。汾酒集团及汾阳市场监督管理局、汾阳市公安局、杏花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近百人,分为5个行动组,从严查处销售假冒侵权、“三无产品”等问题,清理整治不符合规定的“汾酒集团”系列产品。截至记者发稿,累计检查酒类经营商铺33家,已劝产品下架。拆除冒用或私用汾酒集团牌匾挂49块,口头通知关门商铺68家。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李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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