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开车“刷”手机酿惨祸被拘
阳光讯(记者 任军 通讯员 郭庭玮)2019年4月12日,21岁的四川小伙李某在驾驶途中因看手机信息而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李某被城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当事人李某交代:自己独自驾驶苏D2N××5号牌白色小轿车从江苏出发,经过安康,准备回四川巴中家中。事发当日15:00时,李某从石泉出发,沿316国道行驶,行至城固县五堵镇二里山村陈家寨路段时,大约17:50分许,李某听见手机收到一条信息,就一手握方向盘继续向前行驶,一手拿起手机看信息,突然一抬头,发现前方四五米远的位置有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李某急忙踩刹车避让,但因距离太近,苏D2N××5小轿车右前角与前方胡某(男,68岁)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尾部发生碰撞。电动车被撞出50米,胡某被摔出30米,胡某因伤势严重救治无效死亡。
城固警方通过现场勘查、事故调查,认定李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车时使用手持电话,分心驾驶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天,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再次在看守所见到李某时,其泪流满面悔恨不已:“这次事故错误全在我,我不该开车看手机信息,我对不起被我撞的人。”
如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手机不离手,因开车使用手机引发的交通事故很多。2014年央视的一项调查显示:以60km/h为例,在驾驶途中,看一眼手机最少需要3秒钟,假如盲开3秒钟,行车大约50米,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刹车的距离至少是20米。据统计,开车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驾驶的23倍,开车时打电话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驾驶的2.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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