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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直机关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基础分80 上限100分

澎湃新闻 2019-04-16 09:31 大字

4月15日,省直机关工委正式印发《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在动力,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四川省将在117个省直部门(单位)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所有党的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的各部门(单位)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要纳入。

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时代对党员采取积分制形式进行教育、管理、激励的一种工作方法,主要是对党员全面落实“四讲四有”要求,遵守党纪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学习教育、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量化标准、设定分值,对党员履职尽责和日常表现采取加分、减分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

《方案》明确,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以党章要求为遵循、以“四讲四有”为基准、以处室职能为依托、以支部党员为主体、以结果运用为关键、以督促指导为保障、以发挥作用为目的,按照“每月一积分、每季一公示、每年一考评”的方式,进行动态积分,综合评价考核,一年为周期,次年重新计算。

分值设定如下:党员每月积分由基础分、加分、减分组成,100分为上限,对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参考标准》,结合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设定加、减分项和分值。其中,基础分80分,主要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重点围绕“四讲四有”设定分值;加分项分值不超过20分,主要对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在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发挥党员作用等情况进行具体量化;减分项主要围绕落实“四讲四有”要求有差距和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作为等情况进行量化设定。

《方案》要求,党员每月要填写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及时按要求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个人积分情况党支部书记要严格核实党员申报的加分、减分事项。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党员积分情况,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台账。个人清单经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党支部负责统一管理存档。

按照《方案》规定,党支部每季度将党员积分制管理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3天,接受党员干部监督,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审查党员对本人或他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党组织应及时作出答复。党支部召开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依据年度积分排名,采取党员测评、组织评定等方式综合考评党员表现。

《方案》明确,积分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等重要依据,并与党员所在党支部及支部书记评先选优、奖励惩处挂钩。

来源 | 川报观察

编辑 | 雕刻时光

(原标题《重要!四川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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