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郑洪,2019年2月14日驾驶川JGJ973号轿车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机关拟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当事人郑洪拒绝领取、未提供有效联系住址等原因无法直接送达《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川遂交运违通[2019]0078号,现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2019年4月11日
新闻推荐
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这是记者4月11日从城关区教育大会上获得的消息。新增办学面...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