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觉得名誉受损 买家认为被人欺骗 “卖的歪货!”一条朋友圈引发的矛盾
“买家发朋友圈损害我的名誉,我能起诉吗?”近日,刘林(化名)来到本报市民热线(2382258)办公室反映,3月27日,买家杨刚(化名)认为在刘林的维修部购买的油泵是“歪货”,并发了一条朋友圈,刘林觉得这条朋友圈使他的名誉受到损害,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杨刚则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翻新件”,也想讨个说法。
商家: 不该在朋友圈发“卖歪货”消息
刘林拿出手机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微信朋友圈截图,其中一条消息写着“卖的歪货!不要去上当受骗。”配图则是一个换下来的油泵和刘林的名片。
刘林是南城一家电喷油泵维修部老板,据他介绍,去年七八月份,杨刚到维修部购买油泵,“原厂的油泵是3500元/个,他选择的是2800元/个的‘副厂翻新件’,保修期和原厂一样,都是3个月。”刘林告诉记者,今年3月27日,他接到杨刚的电话,说他卖的油泵有质量问题,要求维修,但杨刚买的那个油泵早就过了保修期。刘林和杨刚两人在电话中没有“谈拢”,杨刚也未将车辆开到维修部来检查。后来,杨刚将车开到另外一家店进行了维修。
“哪知,当天他就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诋毁’我。”据刘林称,杨刚的这条朋友圈是刘林的修车同行无意间发现的,“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一条朋友圈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以为我卖的是‘歪货’。”刘林认为,杨刚没有与他当面交涉过此事,直接公开发朋友圈,对他的维修部进行诋毁的行为是不对的,“不管错在哪一方,他都不应该发朋友圈,更不应该说我卖的油泵有质量问题”。
对于这件事,刘林表示,他会先采取警告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行的话,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杨刚。
买家: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翻新件”
为了解因一条朋友圈消息引发矛盾的经过,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买家杨刚。据杨刚介绍,他是一名货车司机,去年8月,他在刘林的维修部购买了一个售价2800元的油泵,“当时刘林告诉我,只有2800元价位的油泵,并没有说那是一个‘翻新件’。”杨刚表示,如果他知道刘林卖给他的是“翻新件”,他是坚决不会购买的。
杨刚给货车换上在刘林处购买的油泵,没隔两天,就出现了漏机油的现象。“因为货车跑车太远了,我打电话叫刘林派人来修,他一直都说‘没有什么大问题’。”杨刚气愤地说,去年8月至今,由于多种原因,货车实际只行驶了四五个月,期间因为油泵漏油,他多次给刘林打电话,直到现在油泵损坏,刘林也没来检查过一次。
3月27日,杨刚再次给刘林打电话时,却被告知“过了3个月保修期就不管了”。无奈之下,杨刚在另一家店换了新的原装油泵。“若是油泵的轴有问题,油门会卡顿。油泵的轴被磨烂后,机油会漏到发动机内,容易将发动机损坏。”杨刚表示,才短短8个月又更换了一个新油泵,这次新的原装油泵和机油一共花费了4000多元,“我要讨个说法。”
□本报记者 周禾
【律师点评】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娜:
对于杨刚在刘林处购买的油泵,如果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同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出售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翻新零件是合法的,则杨刚发这条朋友圈的行为就构成诽谤;如果该油泵没有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推定为杨刚不知道该油泵是翻新零件(除非刘林有确实证据证明杨刚在购买时知道系翻新零件),杨刚可以举报到相关行政部门,相关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罚款。杨刚也可以就自己的损失向刘林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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