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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开展青年见习计划

西南商报 2019-04-02 12:08 大字

四川省开展青年见习计划

3年组织2.7万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本报记者 马工枚

为帮助失业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自2019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6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了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近日,四川省人社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对四川省实施青年见习计划进行具体部署。

四川省将从今年起,力争3年内组织2.7万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四川省人社厅将牵头,会同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残联等省级部门,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坚持政府搭台、市场驱动,资源集成、供需发力的原则,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把提升青年就业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为促进青年就业、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同时,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残疾青年,退役士兵,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提供见习机会。

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认定见习单位。鼓励见习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留用见习人员,落实就业见习补贴。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见习基地的,按规定上浮补贴标准。除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区和行业联合会(协会),可以用园区、联合会(协会)名义申报。

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的见习岗位。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指导见习单位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效,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继续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保障。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四川省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就业创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四川e就业公众号、当地公共招聘网、政府门户网站等,精准搭建就业见习对接平台,向社会广泛发布见习供需双向选择。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见习匹配效率。

对参加见习而未被见习单位留用的人员,加大跟踪帮扶,根据求职意向持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孵化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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