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护理假”落实需迈几道坎
据社科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独生子女总量约1.45亿,生活在独生子女家庭的人口有将近4.5亿。最早一批独生子女父母目前已年逾六旬,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看护压力与日俱增。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护理假通常在15天左右,四川、湖北、黑龙江还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不超过7天的护理假,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此外,对于独生子女休假的条件各省也有所不同。河南独生子女休护理假的前提是要求老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川则规定独生子女休假需满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条件;广州还规定了独生子女父母需满足“年满60周岁以上”且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的条件。
尽管这项政策受到社会普遍认可,但记者调查发现,其实施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一些公司和个人明确表示“不知道护理假”。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负责人坦言,“确实还不清楚有这个规定,也没有人以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名义请假。”一些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则表示“不敢请”。郑州市一家民营企业员工刘娟娟说:“老板不乐意,能休你也不敢休。”
从护理假出台后的欢欣鼓舞,到只听雷声不见雨点的失望,不少独生子女吐槽该假期只是“纸上福利”。对于这一政策在不少地区还尚未真正落到实处,受访人士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细则不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温舒表示已接到不少咨询电话,除了市民反映不知如何请假外,不少单位和公司也不知道怎么批准。
——监管不明确。广东省民政部门表示,老龄办负责政策的细化,而具体的执行监管应该是劳动监察部门。记者调查发现,湖北省人大、省政府明确将开展执法检查,此外一些省份并未对该项假期的落实开展执法检查。
——处罚不明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企业违反规定有什么罚则并未体现,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受访专家认为,要让更多独生子女依法依规享受到假期,还需要从政策细化、激励及执行层面予以更多保障。
首先,进一步细化政策,确保护理假落实有据。福建省老龄办综合处处长郭战平建议,应对独生子女身份确认、父母住院情况、外埠独生子女请假途中时间如何计算等问题作出统一的细化规定。刘俊海认为,可在地方性法规施行一段时间后,对其效果进行评估,并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
其次,研究制定相关税收和补贴政策。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丹丹认为,消除或减轻企业因执行护理假而造成的成本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可通过税收调节等方式,弥补企业额外增加的人力成本。
最后,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于丹丹说,促进政策的落实还应该明确具体的责任监管部门,可以由工会或民政等部门负责监督各企事业单位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有企业违反相关法规,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进行惩处。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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