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川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 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廖振杰)3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获悉,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了“四川省2018年度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这是四川省连续4年发布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报告显示,2018年四川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为82.1,较2017年度上升1.6个百分点。
本次指数编制的数据,包括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会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有效消费者投诉和咨询信息数据85063条、收回有效短信回访37728条、网络调查7.9万人、微信调查7.7万人、现场面访调查4373 人、电话调查1000人、调查总规模约25万人次。
2018年四川省消费环境满意度一级指数为85.3,比2017年提升4.4个百分点。其中,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消费创新满意度指数分别为85.6、85.1、85.1,分别比2017年提升3.1、4.2、5.8个百分点。
据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级指标消费环境满意度指数高于全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是一个良性现象。它反映了四川省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包括市场主体准入改革、产品准入改革、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许可审批改革共同推进,基础设施、产业体系、营商环境都持续改善。
商品消费满意度排前三名的依次是:家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生活日用品;满意度排后三名的依次是:农用生产资料、房屋及建材、医药及医疗用品;服务消费满意度排前三名的依次是: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通信与网络服务;满意度排后三名的依次是:旅游服务、装修物业服务、康养与保健服务。
数据显示,去年四川省各个消费群体之间、消费类别之间、各市州之间、满意度指数各指标之间仍然存在明显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消费维权仍然是满意度指数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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