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院4集体14人获最高法表彰
本报讯(记者 夏菲妮)日前,最高法作出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等84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赵锋等99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王磊等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其中,四川省法院有4个集体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5名个人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9名个人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最高法在表彰决定中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入开展执行攻坚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紧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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