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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公司家属楼下水管堵塞污水横溢 住户、公司、酒店三方都叫“苦” 律师建议:房东和承租方先共同出资疏堵

达州晚报 2019-01-21 10:20 大字

1楼是办公室,2楼以上是住户。近日,达城来凤路中国石油公司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家属院3单元2楼业主冉先生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楼下办公室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不时散发出阵阵难闻的气味。

现场:污水倒灌漫溢房间

当日下午,记者赶到现场采访发现,冉先生所说的办公室大门紧闭。“太臭了,里面全是粪水,不得不关门。”冉先生介绍,这间办公室属于中国石油公司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的,现在租给了家属院旁的威仕登酒店。

威仕登酒店工作人员将这间办公室打开的那一瞬间,一阵恶臭扑鼻而来,熏得记者连连后退了好几步。由于电闸无法使用,记者在昏暗的光线下看到,涌出的污水淹没地板10多厘米深。“以前下水道也经常堵塞,但是这次堵得太严重了。”冉先生担心,现在是冬天,气味都这么大,若夏天还是这样的情况,周围的住户都得“遭殃”。

酒店:不属于承租方的责任

采访过程中,威仕登酒店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从中国石油公司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处租下这间办公室后,威仕登酒店一直将其作为仓库使用,不用水也不通电。“这是栋老楼,管道老化严重,下水管堵塞是个遗留问题了。”该工作人员说,酒店已经对此处的下水道疏通过很多次,楼上住家户的管道也存在频繁堵塞的现象,疏通后没多久又堵上了,他表示十分无奈。

“酒店将这间屋子租来后,付了租金,却没办法使用。”该工作人员表示,2018年12月26日,威仕登酒店在3单元门口贴出通知,希望3单元业主共同商讨处理办法。“但下水道堵塞不属于酒店的责任,酒店不会承担这笔维修费用。”

业主:部分不愿公摊疏通费用

“我听人说,以前石油公司整改家属院时,在这栋楼加了一根临时管道。”冉先生说,由于最近家属院附近在进行美化工作,这根临时管道被封闭了,导致这次堵塞十分严重。

“我估计维修下水道要几万块钱。”冉先生告诉记者,3单元只有7户人,若分摊几万元的维修费用,住户意见分歧较大,“我问过其他住户,有的愿意,有的不愿意。”冉先生认为,虽然之前3单元居民楼的下水道被整改过,但仍多次出现下水道堵塞现象,“这说明以前整改没到位,还是应该由石油公司负责解决。”

公司: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记者将情况向中国石油公司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反映后,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曾派人前往现场查看,但因房间内污水倒灌严重,无法检查。“我们联系了之前改造水管的工人,到时再检查是什么情况。下水管道该谁维修?如何解决维修费?这些问题还待商榷。”该工作人员表示,待下水管道堵塞原因被确认后,将按照具体情况尽快处理。□本报记者 周禾

律师支招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泽文认为,由于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是因为异物堵住管道,有的是因为厨余油污等垃圾堵塞下水管、污水井,有的是因为开发商设计不合理排水不畅导致,一旦发生漫溢,后果严重。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可以确定侵权人,应当由侵权人进行疏通和对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可以确定是人为原因造成下水管道堵塞,但无法确定具体的责任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可适用推定过错的原则,由楼上可能倾倒异物的全部业主共同出资疏通和对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不是异物堵塞管道而导致污水漫溢,由于下水管道和污水井属于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根据物权法第六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用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以及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凡使用该堵塞的下水管道的业主都应当出资疏通和对他人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就本案例而言,罗泽文建议,社区可以组织房东石油公司和承租方威仕登酒店先共同出资疏通管道和查明堵塞的原因,找到原因后,由造成堵塞的侵权人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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