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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提案 规范“校园贷”

四川法制报 2019-01-18 01:01 大字

   近年来,随着消费金融的发展,“校园贷”流行起来。“校园贷”一方面确实为学生们提供了便利服务,但另一方面,部分学生自控能力不强,“校园贷”的出现对他们的经济不仅起不到缓解作用,反而雪上加霜。此次省两会上,不少省政协委员再次对“校园贷”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剖析。

■省政协委员任静

立法规范和监管“校园贷”

谈到“校园贷”乱象的原因,任静认为是多方面的,比如大学生缺乏理性消费的判断,信息传递平台未建立、征信体制不完善、正规金融服务机构对大学生贷款需求的忽视、学校监管不到位等等。任静建议,通过立法来规范和监督“校园贷”。通过制定行业规范,严格把借贷平台运行纳入法律监管。各级人大要通过积极立法来弥补法律漏洞,希望四川成为“校园贷”立法上的领头羊。

如何杜绝“校园贷”乱象?任静表示,首先,大学生需增强自身消费素养,提高信用意识与防范意识。学会综合评估自身风险防控能力,对网贷平台要有辨识能力,要与网贷平台签订正规合同作为法律依据,防止陷入高利贷陷阱。要提高隐私保护意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其次,学校和教育部门需加大风险防范教育力度。要加强诚信教育,定期开展“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用好新媒体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于不良“校园贷”事件妥善应对。

同时,市场监管者应加大对“校园贷”的管束。银监会等机构需会同一些行业协会和各校园贷平台制定行业规则。监管者应加强借款人身份信息审查,全面对大学生进行信用评估,为有真实借款需要的学生提供服务。

■省政协委员周川

严厉打击网络非法讨债

“仅2018年,我就接到6起涉‘校园贷’‘裸贷’组织在网上威胁、恐吓群众的案件。”周川对“校园贷”的关注,源于他的律师工作。

周川说,因为大、中学生涉世未深,金融风险意识淡薄,加上自制能力差,超能力借贷致无力偿还现象频繁发生。此外,一些公司恶意放贷,并利用网络非法讨债,带来了严重社会问题。

周川建议,网监部门、网络通讯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网络催讨债务的监管,不能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各媒体应该加强相关普法宣传,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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