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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 初步形成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

四川农村日报 2018-12-26 05: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左杉)记者12月24日从省卫健委获悉,四川省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0年,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婴幼儿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意见》指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旨在为3岁以下婴幼儿及其实际抚养人提供婴幼儿保育和科学育儿指导的服务。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管、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建立主体多元、监管完备、质量保证、运营规范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托育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家庭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到2020年,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婴幼儿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首先要科学规划建设婴幼儿托育机构。统筹规划托育服务机构,选址设置安全适宜,建筑设计规范安全,建筑场所面积适度,设施配套完备齐全;其次要规范发展婴幼儿托育服务。实施托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举办托育机构,实施托育机构标准化建设。鼓励托幼机构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举办托育机构,提供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托育机构。

加强婴幼儿家庭养育指导服务。托育机构根据辖区家庭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适合3岁以下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活动,不定期举办各类科学育儿讲座、育儿沙龙、专家咨询等活动,丰富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和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在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安全防护、卫生保健、质量评价、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确保婴幼儿托育服务质量。建立各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专家队伍,为婴幼儿托育服务提供政策咨询、标准制订、技术培训、质量评估等智力支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负监管责任,各地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体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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