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专一”的贼:重庆男子对同一家蛋糕店连偷四次 两次入狱
重庆晚报-慢新闻 图
因第四次偷盗同一家蛋糕店,重庆大足一名小偷再次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12月2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政治处获悉,犯罪嫌疑人周某,32岁,四川泸州人,2017年便因重复盗窃大足某蛋糕店三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时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然而,死心眼的周某,在今年10月刑满释放出狱后不到一个月,又对同一家蛋糕店实施盗窃。
据警方介绍,周某之所以“钟情”于这家蛋糕店,源于他与店员曾发生过口角。
2017年5月初,周某曾来到这家蛋糕店给3岁大的女儿买生日蛋糕。他当时有一张打折卡,但店员说打折卡已经过期了无法打折,随后两人便发生了口角。
争吵之后周某怀恨在心,他留意到蛋糕店的后门缝口很大,很容易实施盗窃。随后,周某在某个晚上找来工具打开了后门进入商店,对该蛋糕店进行了盗窃。一个月之内,他连续对该蛋糕店盗窃了3次,涉案金额近3千元,之后被大足警方抓获。大足区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10月初,周某刑满释放。他在一次偶然路过时,发现那家蛋糕店居然还开着,他有些不服气,决定再让这家店尝受下被盗的滋味。
这一次,他知道蛋糕店里有视频监控,于是他在“乔装”之后对这家蛋糕店实施盗窃,这一次盗窃了20元现金和一部三星手机。
没想到的是,虽然周某用衣服盖住了头,监控看不见他的脸,但是他的身形以及走路的姿势特征,早已深深烙在了办案民警心中。
办案民警查看监控视频后,发现视频中的男子有些眼熟,随后想到,曾经3次偷窃该蛋糕店的男子跟视频中的男子有些相像,再推测一下时间,周某刚好已经出狱了。
随后,民警找到了周某,周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周某向民警表示,违法的事干不得,伸手必被抓,这一次他服气了。目前,周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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