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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没带,身份证号码记不住” 男子驾证被暂扣竟开车上高速 被警务终端人脸识别查明挨罚

达州晚报 2018-12-10 09:51 大字

本报讯 “我驾驶证没带,身份证号码记不住。”近日,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21大队在南大梁高速大竹省界收费站检查发现,一名男子因酒驾驾驶证被暂扣,竟借了一辆轿车驶上高速公路。

当天下午4时40分许,高速交警五支队21大队在南大梁高速大竹省界收费站附近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黑色马自达轿车驶进收费站。执勤交警上前检查发现,这辆无牌黑色马自达是一辆新车,挂着的临时牌照为川AXX750,驾驶员是一名中年男子。

“请出示你的驾驶证。”执勤交警依法向驾驶人索要证件时,中年男子却声称没带驾驶证。“你身份证号码是好多?我们可以帮你查到。”执勤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身份证或报出身份证号码时,中年男子又辩称“身份证号码记不住”。无奈之下,执勤交警只好拿出移动警务终端对其进行人脸识别。经移动警务终端识别,该驾驶人名叫陈某,38岁,成都市人。陈某的驾驶证为B照,因涉嫌酒驾等交通违法,已累计被扣18分未处理,驾证处于超分、暂扣、停止使用,还存在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状态。

在证据面前,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交通违法事实。据陈某交代,他2015年因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后,一直未能通过考试。这次,他为了图方便,专门借了朋友刚买的新车出门办事,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驶上了高速公路,没想到刚进入四川省界就被高速交警查获。

同时,高速交警调查发现,陈某本人的人生际遇也让人唏嘘。几年前,陈某做生意失败亏了不少钱,妻子和他离婚后,留下2个小孩由他独自抚养。陈某这次出门,就是想找点事做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为了减少开支,他才向朋友借车上路的。

“如果顶格处罚,陈某将被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据办案交警介绍,在核实陈某的家庭情况后,高速交警对陈某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了严肃批评教育,并本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1000元扣6分的处罚。

(王四川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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