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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假失联”责任要“真追究”

烟台晚报 2018-12-06 11:52 大字

何勇海

浙江乐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5日发布警情通报称,经各方努力和警方工作,乐清失踪男孩黄某已于12月4日22时48分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通报称,11月30日19时13分,乐清市公安局接市民陈女士报警求助称:其儿子黄某于30日下午在城东街道某小学放学回家途中失联。经初步查明,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中国新闻网)

这些天,许多网友都在为这个孩子揪心,祈祷其平安归来。然而几天后,事情发生了惊人的反转,所谓的“失踪”原来只是孩子的家属制造的虚假警情,让人啼笑皆非。这显然是对社会爱心的公然亵渎和无谓消耗。要知道,这些天,从乐清到温州再到浙江其他地方,人们都在发起接力寻人。笔者虽远在四川,朋友圈与社交群里也纷飞着“11岁男孩失联,家人重金50万求线索”等信息。

然而,这竟然是男孩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以后谁家的孩子走丢了,还能有多少帮忙转发、接力寻的人?想想真的可怕。如果有人以样学样,也制造此类虚假警情,“狼来了”的悲剧将让我们这个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除了亵渎与消耗公众的善良与爱心,制造虚假警情也是对警力等社会资源的浪费,是对公共秩序的扰乱。据官方通报,在接到市民的失联警情后,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调用一切资源,全方位开展查找工作。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纷纷出人出力,积极投入查找。结果这一切都白忙活了,显然是对公共警力等社会资源的无谓浪费。

现在,“被失联”的男孩已被找到,事情却远远没有结束。这些年,制造虚假警情的事件并不鲜见,曾经有人报警谎称被抢,有人自导自演“绑架”闹剧……这些荒唐行为是浪费宝贵的警力资源。对这些行为,不能仅教育了事,应当追究责任。乐清警方应启动调查与问责程序,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男孩家人的责任。一句话,必须要有人为此事负责,给公众一个满意交代。如果仅有舆论进行道德谴责以及警方进行道德教育,仍会有人为解决家庭矛盾如法炮制,将家庭私事上升为公共事件,继续亵渎公众爱心,消耗警力资源,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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