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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带给纳税人满满获得感 月收入1万以内个税少缴六成

四川经济日报 2018-12-05 06:48 大字

(郭涛 记者 周圆韵)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新政将如何影响你的钱袋子?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2018年10月1日起,先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和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

那么,新税法过渡期政策实施后,纳税人的税负到底能下降多少、得到多少实惠呢?据测算,在扣除“三险一金”之后,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纳税人将不再缴税,减税比例为100%;月收入10000元的,月缴税290元,较之前减少455元,下降61.1%;月收入15000元的,月缴税790元,较之前减少1080元,下降57.8%。数据显示,10月1日后取得工资、薪金和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下降更为明显,享受“红利”最大。

在地处川南的内江师范学院,记者见到了计划财务处处长范雪刚。“我校9月全员全额申报人数1175名,扣缴个人所得税32.9万元。10月1日个税过渡期政策实施后,职工扣缴个税13.2万元,减少了19.7万元,减税比例近60%。个税改革减税降负效果非常明显,改革红利真正落实到了每位员工身上,感觉到学校教职员工个个喜笑颜开,工作干劲十足!”他向记者介绍道。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李鹤说:“此次个税改革,惠及公司381名员工。相比以前的政策,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11.61万元,相当于提升了个人福利,更能留住科研人员,助推公司在高新技术领域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明年起,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后,减税还将更多,“红包”还将更大。随着老百姓手里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消费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免征额提高了,专项附加扣除又即将实施,税率结构更加优化,征管体制更加规范。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为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现代化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西南财大财税学院副教授张伦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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