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本报讯(记者 罗曦)近日,经省政府同意,自今年12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9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今年以来,四川省已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共增加25元,提高幅度达33%。此次调整,将惠及包括乐山市37.3万余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在内的参保人。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为确保符合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省财政已累计下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30.76亿元。
新闻推荐
为全方位、多渠道化解商业保险消费纠纷,更好地服务保险消费者,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昨日获悉,从即日起,作为四川保险监...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