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营经济不止“20条” 未来还将不断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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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雪黎
四川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0条”,是一场“及时雨”,民营企业从中能找到许多干货。但对政府部门来说,“20条”还未完待续。
“未完待续,有两层含义。”文件牵头起草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陈新有说,文件已出台,但政策落地落实才刚刚开始。“民营企业家掌声多热烈,就说明我们肩上的担子有多重。”在他看来,民营企业家的掌声代表着他们内心的认同和期盼。期待更强,相关部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责任更大,不能打半点折扣。
另一层意思则是“20条”本身。“这是一个将不断吸收新措施、好做法,不断完善的政策文件。”四川坚决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决心大、信心足。尽管“20条”已经出台,但还将继续高度关注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相关政策举措,及时吸收落地。同时,也将保持学习,及时广泛借鉴全国其他省份和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
事实上,这和起草之初的思路一脉相承。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研究起草“20条”。早在今年4月份举行的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就明确提出了加大改革力度,着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经济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社会环境。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正式部署,要求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这既是四川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抢抓机遇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内在要求,更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企业家期盼的必要举措。“整个出台过程,就是一个反复研究、多方走访、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陈新有用落地性、集成性和创新性,概括“20条”的形成过程。
落地性,主要体现在“20条”是全面贯彻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紧密结合四川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减税降费、增加贷款、强化服务等具体措施。
集成性,则体现在充分吸收广东、浙江这两个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先进经验,同时借鉴其他兄弟省(区、市)已实践举措,把政务服务改革、支持创新发展等领域中管用好用的做法直接“拿来用”。“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很成功,四川能否学?”不少民营企业家也提出了自己的期望。
创新性,体现在四川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在省定事权范围内大胆创新、深化改革任务等,提出的多项“原创”措施。“积极稳妥探索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是四川的创新之一。”陈新有说,四川作为清洁能源大省,一方面存在大量弃水,另一方面又存在由于电价成本偏高用不起电的情况。为破解这一尴尬,今年四川积极用改革和市场化的方式,切实降低用电成本。积极稳妥探索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大力发展绿色高载能产业,就是重要途径之一。目前,全省已在雅安、乐山多地开始探索。
未完待续的“20条”,将激发出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更大活力和更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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