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治理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
本报讯(记者 张立峰)11月1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针对“一些农村地方不良风气盛行,天价彩礼让人‘娶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让人‘还不起’”的问题,省民政厅立足全省村(居)民自治实际,指导各地通过完善村规民约进行约定,建立红白理事会进行监督,大力开展红白事大操大办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11月13日,全省已有11089个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占总数的22.24%。据初步统计,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较好的地方,滥办酒宴的问题相比建立之前降幅达80%以上。
“有些村民修一座房子,破土动工要请客,修好第一层要请客,修好第二层要请客,修到第三层上梁了还要请客,一座房子修下来,要请客三四次。”省民政厅调研发现,在四川省一些农村,酒宴办理“五花八门”,“拣个事儿就办酒”的风气加重了群众负担。有村民反映,其每年人情礼金支出高达3万元,占到整个家庭收入的7成以上,苦不堪言。
2017年3月,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后,全省民政系统指导各地通过采取完善村规民约进行约定、建立红白理事会开展监督等自治方式,大力开展红白事大操大办治理工作。一方面,完善自治公约,坚持“以约导行”。推广提升“中江经验”,按照“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群众公认、接上地气”等原则,省民政厅指导5.3万个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居民公约),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纳入约定范围,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办”,让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村(居)民的行为自觉。另一方面,架构自治载体,实现 “事有人管”。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治理等重大任务,针对红白事大操大办问题,制发《关于建立红白理事会的指导意见》,指导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推选组成人员,做到组织化运作、责任制落实,以群众自治方式力促“问题解决”。
此外,完备自治机制,力促“治理有效”。省民政厅指导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明确《人选产生的程序及办法》,健全《理事会章程》《理事会理事条件》《节俭办事实施细则》等制度,确保红白理事会规范有效运行。目前,全省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积极发挥作用,动真碰硬开展监督,有效遏制了农村滥办大办酒席现象,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切实引导村民形成文明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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