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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猫伤人该谁负责?

南充晚报 2018-11-13 01:01 大字

市民张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咨询: 不久前,我儿子感冒了。 我带儿子到一门诊就诊。在就诊过程中,被门诊医生养的一只宠物猫抓伤。请问谁应该对此负责? 我是否有责任?如果我有责任,责任有多大?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任静:近年来,动物侵权事件频发,针对此事件,做一个系统说明。《侵权责任法》 明确规定,在动物致人损害事件中,动物的饲养人、 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是因为监护人看管过失, 孩子挑逗动物导致自己受伤, 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监护过失责任。所以要看双方过错大小来最终确定责任大小。特别注意的是,遗弃或者遗失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原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仍应承担相应侵权法律责任。

南充晚报记者 韩顺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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