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建和改扩建电镀项目要达到行业清洁Ⅱ级标准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闫新宇)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进一步规范电镀行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电镀行业落后生产能力,严厉打击非法电镀生产,到2025年建设一批布局优化、统一管控、集中治理、集聚功能强的电镀集中区,努力实现电镀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电镀集中区布局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中治理、有效监管。电镀集中区必须配套建设电镀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除列入省、市(州)重大项目和全省大企业大集团、军工企业及其电镀项目外,新建及改扩建专业电镀项目应进入电镀集中区,新建及改扩建工序电镀项目原则上应进入电镀集中区或具有完善的环保手续和环保基础设施的工业园区。
意见还提出,专业电镀企业和工序电镀企业要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评估验收,新建和改扩建电镀项目应达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中Ⅱ指标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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