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新闻> 正文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缩股减资方案的公告

金融投资报 2018-10-23 06:25 大字

重要内容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14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泸州中院”)根据债权人四川天恒热工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依法作出(2017)川05破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股份”或“公司”)重整一案。2017年12月21日,泸州中院依法作出(2017)川05破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作为天华股份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开展重整各项工作。

2018年9月13日,管理人向泸州中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18年9月28日上午10时,泸州中院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组对《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经表决,出资人组中同意出资人权益方案的出资人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共464,58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表决结果已达到与会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8年10月10日,泸州中院作出(2017)川05破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天华股份重整程序。现将批准后《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即缩股减资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华股份的总股本规模较大,但由于公司已资不抵债,公司每股收益及重整前的每股净资产均长期为负值,且重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仍将大幅度低于1元/股的面值。如果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况长期无法得到改善,将严重影响公司股票在公开市场的交易变现能力,且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后续融资。为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大幅度提升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并为未来的资本运作及证券化安排奠定基础,本次重整中将对天华股份的总股本进行缩减。

按缩股减资方案,天华股份的股份总数将由原有的76,821万股缩减至164622345股;天华股份的注册资本由76,821万元缩减至164622345元。

因上述调整事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都托管中心等相关单位的登记备案等程序,本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后,相关主体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经批准的重整计划,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完成上述调整事项。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新闻推荐

研习古诗词 书画四川名人 2018首届青少年“四川历史名人书画传习”活动火热进行中

2018首届青少年“四川历史名人书画传习”活动火热进行中成都电视台主持人张超为孩子们讲解诵读古诗词。“我的作品已...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