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那些事儿42 发现子女非亲生 可否起诉返还抚养费?
案例:
张三(男)与李四(女)于2012年8月登记结婚,2015年2月生育一子取名张小五。2017年初李四离家并与他人同居未归。同年7月,张三经鉴定发现张小五与其不是生物学上父子关系,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1、判决张三与李四离婚;2、判令张小五由李四抚养;3、判令李四赔偿张三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共计10万元;4、诉讼费由李四承担。
法院判决:
本案张小五非张三亲生,李四违反夫妻互相忠实原则,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张三要求离婚,法院予以准许。因张小五非张三亲生,张小五应由李四抚养并承担抚养费。李四出轨怀孕生育孩子,张三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受欺骗方张三要求返还抚养费,法院酌定返还抚养费2万元。李四的行为给张三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张三精神抚慰金2万元。张三主张的鉴定费5000元是为维护自身权利而产生,应由其自行承担。遂判决:准予张三与李四离婚;张小五由李四抚养成年并承担抚养费;李四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三因抚养张小五所给付的抚养费2万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案件受理费由李四承担。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本案中,李四违背夫妻互相忠实原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甚至与他人生育一子欺骗李四为双方婚生子,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院查明张小五不是张三的亲生子,则张三对张小五没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张三受欺骗而抚养了张小五且支付了一定抚养费,可以要求李四予以返还,但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无法具体量化,因此法院酌定李四返还张三抚养费2万元。
律师点评:
夫妻互相忠实原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夫妻之间应该感情专一,不能有背叛夫妻感情和夫妻关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是关于婚姻家庭道德规范的法律化,是倡导性条款,体现了我国以德治国方略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贯彻执行。其目的在于倡导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期说法律师: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刘禾(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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