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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血验子”案背后的入刑之争

青岛早报 2018-09-24 06:54 大字

警车开到家门口,李玲才知道自己是逃犯。她曾是深圳“爱心爸爸”公司的网络推广员,在网上发布可以提供赴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医疗信息,为公司招揽客户。

这家公司因为给客户提供赴港胎儿性别鉴定中介服务,被警方查处。公开报道显示,浙江永嘉警方调查发现,预计参与寄血验子的孕妇超过5万人次,涉案金额达2亿元以上。永嘉县公安局陆续将60余名涉案人员挂上网逃系统,李玲就是其中之一。

这起轰动一时的“寄血验子”案,涉及浙江省部分孕妇,包括李玲在内的数十名业务人员被浙江警方以“非法行医罪”立案调查。随后,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将部分涉案人员以“非法行医罪”判刑。

事实上,对于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导致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将其界定为行政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但2012年11月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部分罪名定罪标准的92条意见,将上述行为认定为非法行医,须追究刑事责任。

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否入刑,一直以来存在争议。多名法律专家认为,立法要有前瞻性,要根据目前生育观念等社会问题的发展趋势,是否有必要将此行为入刑,是一个需要长远考虑的问题。

寄血验子孕妇超过5万

李玲今年30岁。 2011年,她进入深圳“爱心爸爸”公司。一开始的业务是租房销售,到了2014年,她被调到公司的优乐部门,工作内容是在网上发信息,为公司招揽有赴香港打疫苗、基因检测、胎儿性别鉴定等需求的客户。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显示,2013年开始,该公司老板林伟强(另案处理)在公司内设立康健、唯康、卓健等业务部门,为全国有胎儿性别鉴定需求的客户提供中介服务。公司的优乐、港欣、优诚、正大等网络部门,在网上发布信息招揽全国各地合作商与客源,为业务部门提供客户信息。

记者联系曾在上述公司工作的多名业务员得知,胎儿性别鉴定只是公司的其中一项中介业务,该公司还有香港教育、租房、代购、保险等中介业务。

张芳所在的部门叫“康健”,在收到“优乐”等网络部门给的孕妇电话后,她会打电话过去谈单,并将愿意赴港的孕妇名单登记下来,再让预约业务员做进一步安排。张芳透露,公司与香港两家诊所对接,对于不熟悉地址的孕妇,还有人带路过去。

对于不方便亲自去香港的孕妇,张芳表示,她们会建议孕妇找当地医生抽血,寄到深圳,再由公司其他部门送到香港化验所。

孕妇通过上述公司在香港做胎儿性别鉴定,需向公司交纳三千、四千不等的中介服务费。但如果是由浙江永嘉一位合作人介绍,价格为一千元。

“每个部门其实是一个小公司,我们网络推广只有四五个人,跟其他部门不联系。 ”李玲表示,她们当时也有疑惑,担心发布这样的信息违法,“问了以后,公司法务跟我们说胎儿性别鉴定在香港是合法的,我们就这样干下去。 ”

每成功一单胎儿性别鉴定服务,具体业务人员可以拿到100元提成。李玲工资低的时候三四千,高的时候有八九千。 “香港那边鉴定后,直接电话告诉孕妇,后面的事我们就不清楚了。 ”李玲说。

2015年3月,浙江永嘉的合作人被查,上述公司被浙江警方发现,并立案调查。公开报道显示,浙江永嘉警方调查发现,初步预计参与寄血验子的孕妇超过5万人次,涉案金额达2亿元以上。包括在深圳抓获的11名人员在内,目前已有75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主犯林某等其他嫌疑人已经被批准上网追逃。

有孕妇鉴定性别后引产

在浙江永嘉与深圳“爱心爸爸”公司合作的人叫李中(化名)。

浙江台州玉环人李中,曾是玉环县人民医院的职工,因故被开除后,在当地开了一家药店。2014年,李中通过网上搜索了解到深圳“爱心爸爸”公司提供香港寄血验子服务。李中因自身的医学背景成为“爱心爸爸”在当地的代理人,他介绍的孕妇遍及台州、乐清、永嘉等地。公开报道显示,截至落网,李中非法获利数十万元以上。

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初,永嘉警方联合当地计生部门在开展“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排查执法中,发现李中与深圳公司的上述行为,遂介入调查。

李玲告诉记者,2015年12月25日,公司突然通知放假,她回了老家,听说部门的同事被抓,但不清楚具体情况。

与此同时,警方还发现另一名合作医生周敏(化名)。周敏同样是通过网络联系,成为深圳“爱心爸爸”公司合作人。周敏是乐清某民营医院职工,起初周敏在医院办公室内替上门的孕妇提供抽血服务。后来,她更换手机号码,专门在外租房为孕妇抽血以躲避打击。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周敏没有医师执业资格。

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份至2015年6月份期间,周敏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乐清市一家民营医院或附近居民房内为16名孕妇抽取血液,并将血液寄往广东省深圳市为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每次收取鉴定费用5500元至6500元不等,非法获利30000元以上。

16名孕妇在作证时表示,她们与周敏通过电话联络,周敏表示自己所在的医院和香港长期合作,可以随时通过验血来鉴定胎儿性别。周敏告知她们胎儿性别鉴定结果时并不明说男女,而是说和老公性别一样或者与孕妇性别一样。其中,4名孕妇得知胎儿性别后选择引产,被引产的胎儿性别两名为女孩、两名为男孩。

2017年3月30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决,周敏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公司一名业务员告诉记者,除浙江外,公司在其他省份并没有合作人。但浙江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这家公司多个部门先后为广东、福建、浙江、海南、四川、湖北、湖南、广西、山东、辽宁、山西、河南、北京、上海等省份的孕妇提供过赴港胎儿性别鉴定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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