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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资委:推动国资向关键领域集中

金融投资报 2018-09-07 01:06 大字

■ 本报记者 杨成万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取消一批监管事项,下放一批监管事项,授权一批监管事项,移交一批社会公共管理事项,以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打造一批全国一流、行业领先的国有大企业大集团。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引导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集中,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向规划布局的重点区域集中,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精简监管事项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按照改革创新的原则,《方案》提出,取消一批监管事项。严格按照出资关系界定监管范围。减少对企业内部改制重组的直接管理,不再直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推动省属监管企业严格遵守证券监管规定。减少薪酬管理事项,取消省属监管企业年金方案、住房补贴方案审批,重点加强事后备案和规范指导。减少财务管理事项,取消与借款费用、股份支付、应付债券等会计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前备案,重点管控企业整体财务状况。

下放一批监管事项。将延伸到省属监管企业子企业和市(州)、县(市、区)属国有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省属监管企业集团和市(州)、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将省属监管企业出资设立新公司,所持有部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和股权变动事项,企业集团内部国有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流转、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非重大资产重组、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一定比例或数量范围内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事项,以及省属监管企业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权限,下放给省属监管企业集团。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边界,层层落实责任,承接好下放的审批权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州)及以下国资监管机构监管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程序下放到市(州)国资监管机构,同时建立相应监督检查机制。

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

《方案》提出,完善规划投资监管。服从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重点产业发展总体要求,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大对省属监管企业投资的规划引导力度,加强对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审核,制定并落实省属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

突出国有资本运营是《方案》提出是又一要求。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牵头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施资本运作。采取市场化方式推动设立国企改革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助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国际化运营,加快上市发展步伐,推进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运作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开展资本运营,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推动国有资本向先进制造、军民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五大万亿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助推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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