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警方巡查洱海环线客栈:15家客栈违法 5名老板被拘留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25日从大理市公安局获悉,为加强洱海保护治理,大理市公安局组织警力121人于22日晚,合同相关执法部门巡查客栈144家,在下关、大理、银桥、双廊等环湖一线乡镇查获涉嫌违法经营的客栈15家,其中对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的5人治安拘留十日。
大理才村码头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2017年3月31日,大理州官方发布了“最严洱海保护令”,要求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内的餐饮客栈要全部暂停营业,涉及2415户经营户。当年7月,环保部将大理洱海与白洋淀、丹江口定义为“新三湖”。
大理洱海流域分布图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最严洱海保护令”发布的公告要求,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内的房屋建设手续合法且法定必备证照齐全的餐饮、客栈经营户,必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达到一级A标,并外运到指定的污水处理厂,实现零排放,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继续经营。对于证照不齐、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在正常经营期间偷排放污水的,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关闭。
2017年3月31日发布洱海整治令后,暂停营业的客栈。
2018年5月30日,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洱海整治情况,2017年有6个月的水质达到了Ⅱ类,2018年1至5月达到了Ⅱ类;此次发布会上,大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永祥介绍了最新出台的《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划定蓝线、绿线、红线等保护区域,对“三线”范围内实施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依法有偿征收,项目范围内土地房屋有序腾退,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零星林果木等依据相关规定补偿。
在此背景下,大理市警方为加强洱海保护治理,积极作为,主动对接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联动执法,依法打击整治洱海保护治理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8月22日,大理警方巡查客栈。
据大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22日晚,大理市公安局组织警力121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巡查客栈144家。先后在下关、大理、银桥、双廊等环湖一线乡镇查获了涉嫌违法经营的15家客栈。当晚,公安机关依法对构成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的廖某某(男,江西人, 古城某客栈经营者)、邓某某(男,湖南人, 古城某客栈经营者)、梁某某(男,北京人, 下关某客栈经营者)、杨某某(女,四川人,银桥某客栈经营者)、梁某某(男,广东人,银桥某客栈经营者)给予治安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对其余违法人员一并作出相应处罚。
目前,洱海保护治理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正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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