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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私人花坛”被拆居民拍手称好

资阳日报 2018-08-16 08:02 大字

□ 本报记者 刘梦娜 实习生 杨茜睿

“好,早就该拆了!”“支持,看哪个以后还敢乱整!”8月14日上午9时许,市城市行政执法局莲花执法大队、公安、社区、物管等聚集在雁城金山花园4栋2单元1楼一处私建花坛前,将该处私建花坛拆除,现场20余名围观业主不约而同地鼓掌叫好。

据悉,该处“私人花坛”面积约20平方米,呈围栏状,花坛内栽种绿色植物,形成一处绿色“围墙”。由于其私自占用公共绿地,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在7月27日被业主及物管投诉至12319热线。莲花执法大队现场查看后,确认其系违法行为,当场发放整改通知,责令业主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

然而,就在执法人员劝导该业主期间,5栋1单元1楼一住户见状竟开始效仿,在屋外用砖砌围墙,第5天便被执法人员发现并制止。

“如果不及时制止,其他居民就会效仿,不仅影响小区环境,也将对今后的拆除工作造成阻碍。”莲花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过多次劝导沟通后,取得业主的理解和同意,于14日上午正式进行拆除,涉及2户业主,总面积约40平方米。

据悉,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正)》相关规定,城市园林绿地包含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及风景林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未经批准改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可并处每平方米10—20元的罚款。

“拆了肯定高兴噻,如果大家都乱修那不乱套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很多业主都不满公共绿地被私占,希望能尽快成立业委会,对小区绿化进行统一规划,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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