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视界、VDVD手机、创维云视听?从名字到商标各种山寨“高仿名牌”扎堆“拼多多”
以前,“营养诀线”、“太白兔奶糖”、“康帅傅方便面”这些与正品极其类似的山寨产品曾在乡镇间“风靡一时”。他们不仅在名称上“碰瓷”正品产品,在外包装上也几乎完全“复制”,一不小心就让人上了当。如今,“小米视界”、“三星视听”、“VDVD手机”等一批产品同样出现在社交电商“拼多多”平台上,几乎是“营养诀线”们的现代电商翻版。
从来都在市场夹缝中生存的山寨货现在已经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了,“电商专供”渠道为山寨产品披上了“正规军”的外衣,而电商平台则成为这些“李鬼”们相互厮杀的主战场。它们的销量甚至比正规品牌卖得还要好。
与大牌商标相似 价钱却比名牌正品低10倍
在拼多多上试着搜索“电视”,出现了一堆诸如“王牌致显”、“创维云视听”、“王牌KTV”、“海信智能”等各类电视机品牌。乍一看,这个“SHAASUIVG”和大品牌三星的英文标识“SAMSUNG”颇有相似之处,而且拼单最低只需388元,比原价正品的三星电视便宜了十倍不止。当询问店家这款电视和正品三星的关系时,店家回复说:“这款电视是原装正品,品牌名为‘三星视听科技\’,并保证机器是全新原装、全新配置,而且全国联保,保修5年,3年包换新,还自带上门服务、30天无理由退货等。”
问到和正品三星的区别,店家回复称,和正品三星属于不同厂家,他们属于“非韩国进口”,但是“质量都是一样的”,只是他们是厂家直销的价格,因此相对更优惠,性价比更高。
律师说法
看看这款“SHAASUIVG”电视,像不像三星的商标?但这可不是真的三星品牌。
“SHAASUIVG”商标 工商查询竟处于无效状态
怕买家不相信,店家还发来了他们的官网地址为“www.三星视听.com”。买家在电脑上输入了这个网址,对比正品三星的官网,“三星视听”标注的是“三星(香港)视听”,除了普通4K液晶电视,还有曲面的4K液晶电视,型号俱全。
通过网页下方的备案信息查询可知,这家声称是“香港”的“三星视听”电视,其真实的背后公司为一家注册在四川的企业,成立于2016年11月,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及家用电器零配件的销售、安装、维修等。
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得知,上述“SHAASUIVG”商标及图案曾由马某某在2017年6月23日提交申请,但申请已被驳回,该商标目前处于无效状态。
SONY TV”?千万别以为是索尼的商标,人家后面还多了个“TV”字样。
品牌“傍”大牌 从纸尿裤到洗发水产品众多
除了电视,在拼多多网站上,还有其他类似的产品可以买到。比如一款从包装到名称都与纸尿裤品牌“帮宝适Pampers”极其类似的“Parmebos”,售价仅29.8元,已经卖出了48万件……
在百货频道,一款洗发水从外观上看与洗护类品牌“阿道夫”的产品几乎完全相同,但店家将品牌的中文名称打了马赛克。一位用户在购买后才发现该品牌并非“阿道夫”正品,他在评价中晒出商品照片:“给大家看看特写,以为是阿道夫的人可以不用买了。”
此外,在“拼多多”上,如“小米视界”、“康佳视界”等品牌比比皆是。再进一步查证,持有“小米视界”、“康佳视界”品牌的竟是广州市诺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这款“王牌”彩电,看清楚了,底下还有两个小字——人家叫“王牌致显”。
创维发布声明 直指“拼多多”涉假冒行为
在手机品牌栏目中,一款名为“VDVD X20(X21)”的手机,不仅商品标识、产品样式与国产手机品牌VIVO近似,其型号命名也几乎相同,售价最低仅需398元。商品页面上标注着:假一罚十。
类似的手机品牌还有OPSSON、VIVK、MLLED米蓝、VIVL……7月28日,针对“拼多多”平台上出现的涉嫌假冒创维品牌的电视产品,创维发布声明称,近期在“拼多多”购物平台上出现了大量假冒创维品牌的电视产品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和创维品牌权益。创维表示正与“拼多多”严正交涉,要求其停止相关产品的销售活动。并保留追究“拼多多”及相关侵权方的全部法律责任。
VDVD手机,能否让你联想到国内知名品牌“VIVO”呢?
混淆注册商标
已构成侵权
多位法律专家、律师均认为,小米、康佳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可以禁止他人使用近似商标。
申请过程中的商标不享有商标权,和已注册商标构成混淆就构成侵权。何况这里涉及到还是著名品牌。“视界”有描述性,不构成标志的识别部分,显著部分仍然是小米和康佳,所以商家对小米和康佳公司明显构成商标侵权。
相似商标申请
不能通过审查
查询国家商标局官网,“小米视界”和“康佳视界”均由广州市诺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在国际分类第9类提交注册申请,申请注册范围包括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然而,商标局官网显示,“小米视界”于2018年7月6日被商标局驳回复审,目前处于申请收文阶段,“康佳视界”则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认为,这些商标明显不会通过审查,所以只是侵权的一个幌子。如果品牌所有者起诉侵权,那么这些产品的生产销售者肯定会构成商标侵权。
“拼多多”平台
应担连带责任
游云庭认为,“拼多多”作为平台,也应该对企业上线销售的产品进行审查,如果是少量的侵权,还说得过去,这种大规模的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平台肯定存在疏忽或者过失,应该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的。
法学博士林华认为,“拼多多”作为电商平台,对商品推广承担审核责任,这种对明显侵犯知名品牌的推广也没有主动禁止,平台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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