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阳光里”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强行交房被叫停 记者调查:开发商置之不理仍在交房
金海·阳光里楼盘
□本报记者陈荣文/图
7月5日,多位“金海·阳光里”楼盘业主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68888反映,该楼盘开发商多次违反合同,无视全体业主对房屋质量、居住安全、小区环境等问题的担忧,一直我行我素,在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很多重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逃避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强行交房。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业主
开发商无“三证一书一表”强行交房
7月5日,记者来到现场了解情况。业主曾先生拿出一份《“金海·阳光里”楼盘开发商侵害业主权益违法问题的申诉材料》说,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在先拒不赔偿,无“三证一书一表”强行交房,强行提高地下车位停车费,周边楼盘停车位租赁费180元每月,金海·阳光里楼盘每月要收280
元,变相迫使业主购买车位,扰乱物业收费市场。截至2018年7月1日,在开发商代表监督参与下,业主代表进入“金海·阳光里”小区实地查看,小区还存在以下安全问题:电梯没有经过试运行和调式,没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装验收合格证明文书,也没有公示内容,没有紧急呼叫、紧急救援等联系方式;没有灭火器、消防枪、消防水带,消防箱内空无一物;小区部分路段道路积水严重,没有设置垃圾统一堆放点(垃圾房),给以后业主出行及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等等。
记者针对业主反映的上述问题,采访“金海·阳光里”开发商,但开发商拒不露面,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请开发商以书面形式接受采访,但一直没有音讯。
涪城住建局
要求开发企业立即停止交房
7月2日,“金海·阳光里”楼盘一名业主在“问政四川”网站城建咨询栏目发帖《‘金
海·阳光里’无证交房》:“我去年在\‘金海·阳光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写的是2018年3月31号交房,但是开发商一直延期到6月30号才通知交房。接房当天,开发商不出示任何交房文件,而且需要业主先签字收房,预收两年的物业费才准进小区,对于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我们感到很无奈。”
7月5日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反映的金海南城首座(阳光里)‘违规\’交房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7月4日下午,我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了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因项目未取得验收证明,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立即停止交房,加快办理项目验收,按照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妥善处理有关纠纷。”
记者调查
开发商对“停止交房”公告置之不理
7月8日,“金海·阳光里”楼盘业主再次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68888反映:“开发商仍在交房,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底气?”
8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金海·阳光里楼盘售楼中心,记者询问“今天可以交房吗?”几位女工作人员异口同声回答:“可以交房。”记者问“住建部门已要求立即停止交房,你们不知道吗?”一位王姓女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接到公司停止交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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