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开办诊所
本报讯(记者任露潇)近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提出的两孩政策实施后产假调整方式、开办诊所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产假是怎么调整的?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回复:按照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那么生育假时间为:顺产:98+60=158天;剖腹产:98+60+15=173天;双胞胎:98+60+30=188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一市民咨询:请问绵阳是否已经全面放开开办各类诊所?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回复:按照“非禁即入、放宽准入”的原则,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凡是具备法定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均可在绵阳市境内申办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类诊所。各类诊所开办不受具体数量、地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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