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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变“法考”将迎哪些新变化

四川日报 2018-05-03 06:02 大字

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将迎首考,本报记者就考生关切问题进行采访——

报名条件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实施办法》施行前的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仍可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 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

放宽政策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政策或在四川延续,但放宽政策实施范围拟调整

“去年350多分,差几分就过线了,今年还能考吗?”经历过去年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遗憾,成都市民宋慧慧一直在关注“司考”变“法考”的进程。

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司法考试改革调整而来,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及法律类仲裁员等法律职业的入门考试,其政策变化备受各方关注。近日,司法部公布施行《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意味着“法考”首考即将到来。

从“司考”到“法考”,四川考生将迎来哪些变化?5月2日,记者就此走访了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

□本报记者 吴忧

门槛提高

报名条件对专业学历要求更严,但“老人”可用“老办法”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看到《实施办法》对报名条件的专业学历门槛规定,宋慧慧面露难色,“我是非法学类本科毕业生,也没有从事过法律工作,这三项门槛都达不到。”

在去年,宋慧慧这样的“非法本”是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同许多人一样,宋慧慧没有法学专业背景,没有从事法律工作,但依然可以参加原来的司法考试。

此前,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专业学历门槛已逐步成为法学界的共识。“这是对既往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国际惯例的借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提高门槛,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不过,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人孙雪莲表示,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实施办法》在附则中明确规定: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令宋慧慧十分高兴的是,像她这样已经毕业的“非法本”,今年依旧可以报名参考。

方式调整

分客观题主观题考试两阶段,客观题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经历过去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宋慧慧对考试的艰苦记忆犹新,“两天考试,卷一到卷三各180分钟,卷四210分钟,考下来精疲力竭,手快要断了。”她期待,“司考”变“法考”之后,考试方式会不会轻松一点呢。

宋慧慧的期待可能成真。今年的“法考”,考试内容和方式方法都有新规定。在考试方式上,《实施办法》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以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对此,孙雪莲介绍,客观题考试中,四川省各考区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将根据报名和机位分布情况,拟就近、集中在21个市(州)分别设置计算机化考区。主观题考试中,四川省除拟设的1个主观题计算机化试点考区外,其他分片合并设置的考区,全部实行纸笔化考试。

此外,司法部负责同志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放宽条件政策,以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不足的问题。

此前,与四川具体省情相联系,放宽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从2011年起,四川所辖所有的县(市、区)均被纳入放宽政策范围,实行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政策,许多考生因此受益。孙雪莲表示,放宽政策或在四川延续,但四川省拟不继续在所辖行政区域全部实行放宽政策。

省司法厅厅长刘志诚表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准确把握资格准入的报名条件、审核规范、考务流程等标准要求,认真谋划“法考”及计算机化考试首考工作,确保首考平稳、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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