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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规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涉26部门 涵盖相关财产信息

四川工人日报 2018-04-10 02: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9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26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目的、适用范围、原则、主管部门及核对机构职责、核对对象、核对内容、核对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指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制度时,对提出申请的城乡居民个人或家庭委托四川省各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其经济状况开展比对、核实以及出具书面报告的活动。民政部门是该工作主管部门,民政、公安、人社等26个部门和机构,将按照各自职责和社会救助项目的具体规定,依法及时提供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人口状况、可支配收入、财产、支出等相关信息。  (本报记者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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