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会文代表:建议完善环境信用体系 将污染企业强制纳入评价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环保厅厅长于会文 新华网 资料图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环保厅厅长于会文提交了“关于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他认为,当前我国环境信用体系中存在信用评价覆盖面过窄,信用评价标准体系不一,信用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亟待强化等问题,他建议应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评价工作;扩大评价覆盖面;构建自动评价平台,强化社会联动机制;落实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这份建议是于会文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指出,近年来,环保部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目前已构建起省级统筹推进,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从全国来看,目前17个省级、60个市级、200个县级环保部门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其中江苏、四川、浙江、福建、山东、湖南、甘肃等7个省份,先后公布3.5万余家企业年度环境信用信息,环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企业环境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仍然整体不高,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暗管偷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失信行为仍然存在。
“我国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于会文等代表的建议写道。
因此,于会文等建议首先应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评价工作。“目前在地方层面,四川、广东、重庆、河北、辽宁、安徽等省份在地方性环保法规或省委文件中,对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已作出明确规定,可为国家立法作参考。”
其次,于会文等建议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评价覆盖面。将环保部每年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地方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重污染行业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企业,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上一年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被处以行政和刑事处罚的企业,强制纳入评价范围,鼓励其他企业自愿参加评价。
建议认为,从长远看,还应将参评企业范围拓展到环评机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机构等环境服务业企业,引导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环境信用评价的发展方向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和评价,其中培育有权威性的环境信用第三方评价机构是一项重要工作,这样可以释放社会监督企业环境行为的活力,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评价结论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反映社会公众的感受。”于会文等在建议中还提出要按照政府主导、第三方评价、全社会监督的原则,构建环境信用评价全社会联动机制,并落实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让环境守信企业处处得益、环境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专题】2018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新闻推荐
四川省今年第一轮脱贫攻坚全覆盖督导将首次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全覆盖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现场督导工作预计3月底前完成。往年是省、市、县三个督导组逐级开展,今年则变为同步开展,“为...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