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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麻烦”不挂号牌上高速 被扣12分 四川省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查获两起“未悬挂车牌”上高速的违法行为

川江都市报 2018-01-17 20:19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取得机动车号牌后仍不悬挂,或是借用别人已经过期的临时号牌上路,自以为夜间上路就可瞒天过海,没想到却被发现了。近日,四川省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在打击夜间违法行为的行动中,接连查获两起“未悬挂车牌”上高速的违法行为。

送车到泸州 借他人临时号牌上路

13日晚8时许,高速民警在辖区站口开展夜查行动,查获一辆未悬挂车牌的轿车。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该车的男子杨某言语含糊,民警与其反复沟通,杨某才说自己不是车主,而是帮忙将车送到泸州的司机。

民警发现,杨某提供的临时号牌已经过期,且不是该车的临时号牌。杨某说,他是帮一家4S店送新车给买主的,但店内对需要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才能上路的事情并没有交代,为了顺利抵达,他借来别人的临时号牌证明,希望能蒙混过关。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杨某采取了强制扣留车辆的处罚。

“嫌麻烦”不挂号牌 被扣12分

1月9日晚9时许,一辆悬挂临时号牌的车辆缓缓驶出收费站,引起了夜查民警的注意,民警遂将其拦停进行检查。在对该车辆和其驾驶员商某进行初步检查后,民警发现该车已经在车管所上户,且早在2017年12月下旬就已经取得行驶证。

据商某介绍,他已领取了正式的机动车号牌,但因为“嫌麻烦”且临时牌照没有过期,就一直放在后备箱里。民警经比对发现,后备箱里的号牌是该车的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只要取得正式号牌后,都应该按照规定安装。”该民警说,针对该驾驶员的行为,给予其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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