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四部门出台意见 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 兰楠)昨(1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推进四川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外侨办、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对四川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为四川省对外开放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意见》提出,要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搭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企业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信息发布机制、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机制和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在涉外法律援助需求大的地方探索建立和发展涉外法律援助工作窗口,为经济困难的外籍人士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要探索建立"走出去"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外国有关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咨询活动、积极参与涉外商事交易的尽职调查,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机制和维护权益机制,鼓励机构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参与反倾销、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做好涉外诉讼、仲裁代理工作。拓展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加快建设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意见》还提出,要建设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涉外律师事务所及专业服务部门,制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指引。建立“一带一路”律师服务专业团队,3年内扶持四川省律师事务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至少1家分支机构。组建办理国际追逃追赃业务的律师库,推荐律师配合开展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意见》提出,要搭建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境外涉华与境内涉外法律事务目录,制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标准。要完善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机制,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争取在5年内培养50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和后备人才。
据了解,为加强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四川省将建立省司法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外事侨务办、省政府法制办及相关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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