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四川> 四川新闻> 正文

两轮车安全通道不走 交通违法“遭逮”

宜宾日报 2017-11-08 03:10 大字

△多辆两轮电动车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专用车道行驶△公安交警开展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整治行动的现场△车牌为川Q066713的两轮电动车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专用车道行驶△现场交警正在指挥占用公交车道两轮电动车△现场交警正在对搭载儿童的两轮车进行教育△车牌为川Q029678、川Q061658、川Q182638的两轮电动车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专用车道行驶△公安交警正在扣置违法两轮电动车△车牌为川Q165316、川Q002502的两轮电动车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专用车道行驶△两轮电动车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专用车道行驶△车牌为川Q187591、川Q017186的两轮电动车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专用车道行驶及未上牌照上路行驶车辆

“各行其道、靠右行驶”是路面通行的基本原则。可是,近期在市区路面上,出现一些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它们”既不走专用车道,也不靠右行驶,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极大的威胁着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有效净化道路秩序,进一步规范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11月6日至7日,交警直属交管一、二大队执勤人员分别在南门桥南、北桥头设置检查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两面夹击”的战术,对过往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不走专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乱穿乱行、违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并依法进行处置。同时,执勤人员不仅现场对交通违法驾驶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口头宣传教育,且告知其驾驶员需到辖区所在大队学习室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学习教育后再放行车辆。短短两日整治行动以来,共查扣电动车68辆,收缴遮阳伞10起。

为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请走非机动车专用道,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混合车道行驶时,要主动靠右,切勿随意乱穿插。下一步,宜宾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对两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并将两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者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一)违法内容: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

处罚结果:罚款30元。(违法代码:2009)

(二)违法内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加载雨篷)。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违法代码:2013)

(三)违法内容: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违法依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15条第6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18条第2项。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违法代码:7035)

(四)违法内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

处罚结果:罚款30元。(违法代码:2004)

(五)违法内容: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依据具体行为针对选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

处罚结果:罚款30元。(违法代码:2007)

新闻推荐

通 知 免费检查口腔,种植牙有援助

立冬已过,天气越来越冷,空气干燥,而人体体内湿气加重,加之一些市民不注意口腔防护,口腔溃疡、牙周炎、龋齿、牙齿缺失等口腔疾病多。11日,种植牙免费送为了让更多市民科学有效的治疗牙病,在双11来临之际...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