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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四川省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四川经济日报 2017-10-13 11:48 大字

(记者易陟 唐千惠)10月12日,记者从“砥砺奋进的五年·四川劳动关系”新闻发布会获悉,五年来,四川省不断夯实劳动关系基础,扎实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展欠薪治理工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省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低控高

明年7月前公布最低工资新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调节企业工资分配,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手段。四川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稳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结合实际完善了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将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同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

据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共有两种形式:一是针对全日制用工单位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三个档次,分别是1260元(每日57.9元)、1380元(每日63.4元)、1500元(每日69.0元);二是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三个档次,分别是每小时13.2元、14.4元、15.7元。目前,四川省正在开展评估调研,拟在2018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将于7月1日前公布新标准。

同时,四川省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初步落地见效。四川省统一规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并规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度薪酬总水平不能超过上年度省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4倍。目前,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薪酬也已考核兑现完毕,改革后人均薪酬为35万余元,降幅达8%。个别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下降幅度达到78%。

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在欠薪治理方面,四川省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建设领域主管部门源头性欠薪问题处理责任制和总(专)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责任制,已经连续5年保持总体稳定。2016年,欠薪案件涉及人数和金额分别比2015年下降了21%、9%,总体稳定的态势进一步增强。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四川省建立了常态长效机制。一是各地每季度集中半个月时间,组织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建筑企业和曾发生过欠薪的其他企业进行排查。二是在岁末年初,在加工企业、住宿、餐饮等企业,开展为期4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将工资直发率和建账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委员会已于2017年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了省委、省政府目标考核指标范围,2017年新开工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或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比例以及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比例均达到50%以上。计划在三年时间中,总包直发达到90%以上,建账实现全覆盖。

此外,五年来,全省累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9.5万户次,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10.3万件;督促用人单位与81.7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166.9万名农民工等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05.7亿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6.8亿元。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明显改善

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超九成

四川省深入小微企业、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指导企业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明显改善和规范,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得到提升。截至2016年底,四川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5%,比2012年底提高6.2个百分点。

同时,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规模较小的企业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截至2016年底,全省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5%,比2012年底提高了3.2个百分点。其中,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8.1万份,覆盖企业26万余家,覆盖职工1119.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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