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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敲定2018年7月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五年追发农民工工资上百亿 工资集体协议覆盖千万职工

四川工人日报 2017-10-13 11:48 大字

本报讯省人社厅12日召开“砥砺奋进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第四场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五年来四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的成就,并回应了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2.5天休假制度等热点问题。

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职工基本权益保障、劳动用工管理、矛盾争议调处等方面均取得了不俗成绩。据省人社厅副厅长李强介绍,五年来,四川省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初见成效,改革后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人均薪酬为35万余元,降幅达8%。全省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10.3万件,为166.9万名农民工等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05.7亿元。全省各级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17.84万件,涉及劳动者23.14万人,涉案金额60.75亿元。

截至2016年底,四川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5%,全省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5%。其中,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8.1万份,覆盖企业26万余家,覆盖职工1119.7万人。

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7月由省政府发布实施,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1260元、1380元、1500元,主要针对全日制用工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3.2元、14.4元、15.7元,主要针对非全日制用工。

据了解,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自2016年起一段时间内,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同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目前四川省正在开展评估调研,拟在2018年7月1日前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方面,四川省率先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2017年专项检查已于9月27日先于全国安排部署。

关于四川省是否执行2.5天休假制度,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 2.5天休假制一般指夏季弹性作息时间,各地各单位可探索,四川不会普遍执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依法规范夏季作息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各地不得随意调整工作时间,不得直接把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同时积极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职工要求安排夏季休假的,各单位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职工轮流调休。此前已自行探索开展夏季作息的地方要进行规范,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经营秩序。

(本报记者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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