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半小时内必须上报
本报讯 (记者 侯初初)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官网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相较于此前的《预案》,新出台的《预案》使用范围更大、分级标准更加完善,将更好实现食品安全事件早发现、早报告、协同处置和科学应对。
记者了解到,《预案》从组织指挥、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方面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详细规定。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预案》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在信息报送上,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获得疑似或已确定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同级食品安全办报告简要情况,原则上不得超过2小时。发生Ⅱ级、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办必须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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