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新条例
本报讯(记者和平)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记者获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条例》,对全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填报功能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于3月1日正式上线。
据了解,新增歇业登记及歇业延期登记业务办理,增加“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信息录入功能,完善“营业执照缴回和作废声明”功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填报中增加了“市场主体终止歇业填报”信息填写、打印及查询功能。
《条例》最具亮点的一条是首次增设“歇业制度”。《条例》实施前,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但在实际运行中,不少企业因为短期经营困难暂时歇业,但仍有意愿继续经营,而若是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会遇到障碍。“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企业设置“缓冲带”,可以降低企业维持成本。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与《条例》配套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韧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年来,陕西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陕西产业创新发展需要,不断整合在陕优势科研力量,优化布局,构建陕西实验室体系。...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