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称花3万元买了件仿品 省文物总店回应 是按程序征集来的清代陶瓷
自称花3万元买来的瓷器先后被多家公司鉴定为仿品,2月15日,市民薛先生向三秦都市报求助。
2月17日,三秦都市报以“热线调查”的形式,将市民反映的问题及前期采访核实的情况刊登,并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昨日,该瓷器出售方陕西省文物总店有限公司就此事回复本报称,相关投诉发生后,陕西省文物总店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机制。
经查:2018年7月,陕西省文物总店有限公司依照文物商品征集程序征集一批清代陶瓷,共计110件。2020年9月,客户薛先生支付3万元购买其中一件名称为“长方盒(盆)”的瓷器商品。2022年2月16日,薛先生到店声称当初购买的文物商品为仿品。
从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薛先生曾陆续来到文物总店选购商品,并参加民间文物鉴定活动数次,但从未对2020年9月自己所购买商品的真伪提出交涉和质疑。
回复里同时提及,陕西省文物总店在商品征集工作上严格履行文物商品征集程序,每件拟征集商品都需总店鉴定小组初步鉴定后,经特聘专家再次进行征集鉴定,此次鉴定工作符合相关征集程序要求。本次事件发生后,陕西省文物总店又对该批次涉及的文物征集程序进行了复检,征集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同时,陕西省文物总店在本批次征集的110件商品持续销售中未发生类似薛先生投诉事件。
因文物特殊性,陕西省文物总店对薛先生在购买商品后,多次到店的情况下,时隔15个月后对商品提出异议的行为存疑。对薛先生委托鉴定机构“北京聚德文物鉴定有限公司”“北京荣胜文物鉴定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两家鉴定机构是否具备鉴定资质存疑。
针对上述回复,该公司同时附上了该批次商品征集单、该瓷器的专家鉴定意见书、客户进店登记表等作为佐证。该店一位负责人同时回复记者:薛先生曾称,自己在得知瓷器为仿品后,有找当时的销售人员反映此事,而销售人员表示“退不了”。“针对这一点,我们也找了当时的销售人员了解情况,销售人员提供了微信、短信记录等表示对方没有反映过。”
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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